河北公司注销后调取工商内档操作指南
一、调取资格确认
合法主体
公司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及股东资格证明(如出资证明、章程等)。
律师可凭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及委托书调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档案。
公检法机关需持法律文书及工作证件调档。
特殊情况说明
若公司已注销,需向原登记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或下属分局)申请,调档目的需合法(如债务清算、法律纠纷等)。
二、所需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调档申请书(注明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调档用途等)。
调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需额外提供股东资格证明)。
授权文件
股东调档需出具股东会决议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律师调档需提交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及案件受理通知书。
其他证明
公司注销证明(如注销公告、注销登记通知书等)。
三、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
步骤1:携带材料至公司原登记地市场监管局(如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档案室窗口提交申请。
步骤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核实身份,通过后安排调档。
步骤3:现场查阅或获取档案复印件(需支付工本费,一般0.5-2元/页)。
线上查询(辅助用途)
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输入公司名称可查看基础注销信息,但内档需线下调取。
四、注意事项
时效与费用
调档审核通常需 3-5个工作日,复杂情况可能延长至10日。
费用包含工本费及可能的档案查询服务费(约50-200元)。
敏感信息限制
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档案内容可能被屏蔽。
材料合规性
委托书需明确授权范围,股东签字需与注销前备案签字一致。
提示:建议提前拨打河北政务服务热线 0311-12345 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具体要求(如是否需要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