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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 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该证书与此前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不同的是,获得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有权独立制作包括广播剧、电视剧等视频内容,而获得视听许可证的企业依然无权独立制作视频节目。
审查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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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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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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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处(室)经办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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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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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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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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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登记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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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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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申请材料;
2.提出补充材料的建议;
3.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必要时给予说明;
4.起草审批办件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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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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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要点:
1.对持证机构网站目前的节目播出情况进行查看,检查会否符合管理要求。
2.对持证机构实地进行检查(防止个别持证机构向管理部门隐瞒真实情况,搞空壳公司),调查持证机构目前的人员、主题、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于受交通条件等客观因素限制不便于实地检查的持证机构,可委托当地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检查。管理部门对情况较为掌握的机构,可省略此项检查。
3.查阅对持证机构网站的日常监看记录。
4.根据监看和检查情况,在换证申请表上填写意见。
5.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报处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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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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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实地核查;
2.查审书面材料;如检验报告、现场考核报告等。
3.其他规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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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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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申请材料---进行现场考核---审查考核报告---提出审查意见及理由---逐级上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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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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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报告材料完整、形式符合规范,且现场核查结论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2.现场核查结论不合格,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
3.提交的考核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省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由省级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补正后,再次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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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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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工作日内(业务处室审核20工作日,专家评审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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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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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批复
3.《关于退回××××申请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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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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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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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案例
现如今的新媒体开始偏向于短视频,需要我们对短视频的创意策划,和剪辑制作有一定的功底。自己要有比较好的短视频案例。就是浏览量、点赞量较高。新媒体考验的是除了写代码之外你的所有能力,需要拿来出来真才实学,拿出来参考依据和经验。
广电总局严肃约谈了“今日头条”、“快手”两家网站主要负责人。总局责令两家网站全面清查库存节目,对网站上的低俗、暴力、血腥、色情、有害问题节目要立即下线;停止新增视听节目上传账户,全面排查现有账户;网站节目的上传总量和上线播出总量应立即调减至与网站审核管理力量相匹配的规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之前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相关法规设立的网站(不含外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轻微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
从网信办的公告来看,此次今日头条遭遇约谈,主要是因为“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相比以往口头上的“责令整改”,这一次网信办可以说是实实在在地“亮剑”了。这是头条史上第一次遭遇封禁,也是新闻类APP第一次遭到网信办全面封禁,可谓震撼至极。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时,须注意一点,即互联网视听节目是有分类的,目前分为四大类且包括各类下的分项,这在最终的许可证上都会有详细标注,不得超出许可范围经营。
在目前主流直播平台里面,只有一小部分直播平台已经具备了广电出台的《网络视听许可证》,而大家所熟知的占据了直播综艺的半壁江山的斗鱼TV、花椒直播、熊猫TV等居然都没有《网络视听许可证》。
按照省级区域来划分,差不多有10个省份的广电运营商没有网络视听许可证,也就是说1/3——天津、内蒙古、海南、辽宁、河南、山西、河北、湖北、青海、西藏。
今年是网络视听节目命途多舛的一年,审查、下架的风波使平台整天提心吊胆度日。看起来A站的问题是没有《视听许可证》、没有版权、内容不符合规定,B站的问题也是集中在版权和内容审查方面。
根据广电总局第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的规定,未经广电总局省审批核准的企业及单位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总局将各网站申报的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拟引进境外影视剧相关信息在“网上境外影视剧引进信息统一登记平台”上登记发布,并配以节目登记序列号。网站在播出境外影视剧时,应在节目片头注明登记序列号。没有在平台上登记和公告的境外影视剧不得播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
2010年以来,这家中介机构经手了10起以上的视听许可证转让案,其中有两起就是被直播平台收购,中介从中赚取6%~8%的佣金。视听许可证的交易流程是,买家先与中介签订居间协议,双方谈妥成交价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买家先支付一笔200万的意向金。在上述中介公司经手的转让案中,出售公司的注册资本基本都在1000万元左右,跟一下科技收购的北京宇晨亿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规模相当,去年的收购价在2000万元以上。。。
去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截至2016年5月31日),《名单》显示持证机构共588个,相比上一份(截至2014年3月5日)发布的数据持证机构减少了25家。今年与上一次(2016年5月31日)公布的版本数量一致。
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方申请单位与所在地省、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在不同城市的,申请材料可通过当地的地市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转报给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在2016年9月,广电总局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不好拿,《通知》明确规定,新申请单位要求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其次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显而易见凤凰视频想要通过正当流程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几乎是不可能。
7月22日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针对“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函责成属地管理部门,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关停上述网站上的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
需要思考诸如微博、凤凰网这样已经发展成熟的平台为何没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不想申请?还是申请不到?主管部门既要履行监管责任,需要根据现实情况的发展提供更多服务,帮助相关平台完善自身,达到监管要求。加强服务,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在取消了若干行政审批事项之后采取的比较受欢迎的管理方式。
一石激起千层浪,先是在6月初,中国第一狗仔卓伟、毒舌电影等大批的娱乐八卦账号及微信公号被关停,引起自媒体以及娱乐行业的震动;6月22日,广电总局一纸公告又让很多人“忧心忡忡”——要求新浪微博、A站等不具备视听许可证的网站关停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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