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套数的认定是以缴存职工家庭近五年内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未满两套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是以2009年1月1日后,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累计次数未满两次的,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您所述情况,在您还清商业银行贷款后,可以凭贷款提前还款凭证、身份证及银行卡办理提前偿还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会影响到您的贷款资格,在符合以上贷款条件的情况下,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12329咨询或登录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输入网址:http://zfgjj.yzcity.gov.cn/)进行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