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5年之后的数据,您可以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在线查询按进出口商品、进口原产国(地区)、出口目的国(地区)、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以及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统计项目分类汇总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查询方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首页--数说海关--数据在线查询或海关总署网站--总署概况--统计分析司--统计服务--数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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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可在“海关统计服务指南“页面下方的链接下载《海关统计服务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海关统计服务提供部门的邮箱。
对于不予提供统计服务的情形,海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的理由。
“海关统计服务联系邮箱与电话一览表”在“海关统计服务指南“页面下方显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