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问答首页 > 综合服务 > 移民留学 > 问题内容

如果对录取的学校不满意,是否可以把学籍放在录取的学校,人却到其他学校“寄读”?

悬赏: 0 我是老杜 分类:移民留学 浏览 1899 次 2023-06-02 离任务结束还有 3113 天 14 小时
请问,在汕头市如果对录取的学校不满意,是否可以把学籍放在录取的学校,人却到其他学校“寄读”?

其他回答

  • 不允许,“寄读”是违规行为。这行为属于“人籍分离”,是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明确禁止的行为。所有学校都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无学籍现象发生。
我来回答:

回答即可获得积分,答案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 10 分。

参考资料:

如果您的答案是从其他地方引用,请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