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修改,仅修改无在研项目的单位主管部门。
修改流程如下:
申报单位拟一份修改主管部门的申请(说明具体修改原因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签字盖章及预留联系电话),经当前项目主管部门及希望改成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QQ邮箱:264093868@qq.com。手续齐全后,我们将尽快处理,处理结果将反馈至申请邮箱。
注:此项修改仅针对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不包含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的单位。
集中申报期处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其余时间2个工作日。
如长时间未修改请联系:025-8548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