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下列比赛的,可以直接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
1、参加全国甲级联赛、乙级联赛、杯赛和全运会的各队运动员。
2、报名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和全国城市运动会的人数为: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全队运动员可以申请,第五至第八名的全队最多70%运动员可以申请,第九至第十二名的全队最多50%运动员可以申请,第十三至第十六名的全队最多30%运动员可以申请。
3、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第一至第四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全队的50%。
4、在全国足球比赛中获得前两名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不超过50%。
二级运动员证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两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三份)。
4、所在单位或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证明。
5、成绩证明材料包括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学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