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期间内填报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
申请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20XX年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件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的申请编码于指标配置当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指标配置。
注1:企业填报时,“单位名称”、“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应当与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qyxy.scjgj.beijing.gov.cn/)登记公示的信息一致。
注2:新注册企业填报时,增值税为“当年1月1日至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月底”期间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应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的指标数量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或已轮候取得的指标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