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权限内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由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 0457-2885399 ,
监督投诉 138457670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一、森林采伐限额范围;
二、有合法的林木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盗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办理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 振兴街68号 漠河市行政服务中心 一楼7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