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审批由通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1层1-7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435--3318217,
监督投诉电话:0435--12345,
审批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吉林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 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初审,由所在市级民政部门(含长白山管委会,下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