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由葫芦岛市噶几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出入境管理局二楼接待大厅1-6号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8: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29-3170921;收信及窗口咨询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2号出入境管理局二楼接待大厅1-6号窗口;网上咨询地址:葫芦岛市政务服务网。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429-2193099,监督投诉举报邮箱:hldzwfw@163.com,监督投诉举报网址:葫芦岛政务服务网http://zwfw.hld.gov.cn/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7月12日国务院令第637号)第二十三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本国驻中国有关机构补办的,可以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