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鼎湖管理部负责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肇庆新区金花路1号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办公电话:0758-26229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2:00、14: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201、202、204、205、206、25A公交车到新区管委会站下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序号到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布于全市各县(市)区业务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布于全市各县(市)区业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料,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须经管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或需要查档,不能当场审批的,当场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资料收件收据》,并说明不能当场审批的原因。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批。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布于全市各县(市)区业务服务大厅窗口经办人员当场进行审批,予以通过,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受理回单》;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