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由铁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1、电话咨询:024-74962101 2、现场咨询: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监督投诉渠道:024-88900000(或12345)
网办地址:http://sxzspzx.tieling.gov.cn
禁止性要求: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禁止实施下列损害、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1.以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2.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从事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销售、收购活动; 3.使用禁用的渔具或者网目尺寸小于规定标准的网具捕捞; 4.违反捕捞许可证载明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配额规定进行捕捞; 5.向渔业水域倾倒污物、超标排放污水等有毒、有害物; 6.在养殖水域内浸泡和清洗有毒、有害器皿,或者使用对渔业资源有害的清洗溶剂; 7.其他损害、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