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海蜇专项资源增殖保护费由盘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市农业农村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0427-6693944
监督投诉渠道:0427-6693908
申请条件:
《辽宁省海蜇资源管理办法》(1998年7月3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2011年11月30日修订)第五条捕捞海蜇的渔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船名船号; (二)有船舶证书; (三)有船籍港; (四)有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和标志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