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由辽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19-6212333 辽阳县辽鞍路39号辽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401登记注册指导科
办理地点:辽阳县首山镇兴隆大街14-1便民服务中心三楼行政审批综合窗口。辽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各15个乡镇监督管理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9-6212333
监督投诉电话:0419-7373943
网办地址:http://zwfw.liaoyang.gov.cn
审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规章】《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二十一条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 【规范性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