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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悬赏: 0 李四 分类:会计服务 浏览 635 次 2020-12-21 离任务结束还有 2125 天 6 小时
抚顺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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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顺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抚顺市财政局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办理查询:窗口、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内、电话024-57573106
    办理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市政府大楼东配楼行政审批局三楼财政窗口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方式电话:024-57573106 http://zwfw.fushun.gov.cn
    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24—57760163
    网办地址:http://zwfw.fushun.gov.cn

    申请条件: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98号)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进行全面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给予处罚。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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