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医疗机构注销登记由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批办理,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咨询电话:0474-8246901
监督投诉电话:0474-8303193
办理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1号楼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1室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乘坐12路、31路在科技馆西站下车向东步行291米即到或乘坐12、19、22、26路在科技馆站下车向北步行300米即到。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类别属于二级综合医院、二级蒙医中医医院、二级专科医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二级康复医院、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疗养院、护理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
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