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生育津贴支付
窗口咨询:1. 现场办理: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待遇综合窗口62、63号。2. 网上办理: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dezhou.gov.cn/ );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德州医保”小程序。
信件咨询:王桐桐
电话咨询:0534-263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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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1. 现场办理: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待遇综合窗口62、63号。2. 网上办理:德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dezhou.gov.cn/ );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德州医保”小程序。(生育保险待遇)
受理时间:春夏秋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15。(法定节假日除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