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537-3321083
监督投诉电话 0537-3321070
办理地点:济宁市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B520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条件:
(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发展规划,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符合经营发展需求;
(二)企业通过自主或合作研发,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专利数量在本产业领域或本地区居于前列;
(三)企业核心专利技术在其主导产品上得以应用,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并保持有效运行一年以上,且效果显著;
(五)无知识产权违法、信用不良记录和其他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