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核
咨询电话 0537-2362207
监督投诉电话 0537-3239995
办理地点: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综合一窗受理窗口A09、A1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设立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