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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悬赏: 0 李四 分类:社保服务 浏览 639 次 2020-12-12 离任务结束还有 2180 天 23 小时
烟台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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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窗口咨询: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电话咨询:0535-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535-6669257
    受理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综合业务)
    受理时间: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50,下午 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1:50,下午 13:30-17:00。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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