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月申报:
a. 月累计不含税金额<=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b. 月累计不含税金额<=10万元,但是月历史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本次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10万元,计税依据:(月历史代开发票缴纳增值税+本次代开发票要缴纳增值税税额)合计额;
c. 月历史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10万元,计税依据:本次代开发票要缴纳增值税税额;
(2)按季申报:
a. 季累计不含税金额<=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b. 季累计不含税金额<=30万元,但是季历史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本次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30万元,计税依据:(季历史代开发票缴纳增值税+本次代开发票要缴纳增值税税额)合计额;
c. 季历史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30万元,计税依据:本次代开发票要缴纳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