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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上述发票开具错误可以在防伪税控系统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因为冲的是地税的票,当期的申报需要到柜台申报;重新开具的是不征税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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