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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的企业信息是否应该与企业的工商档案一致?

悬赏: 0 小骨 分类:企业年报 浏览 725 次 2018-03-01 离任务结束还有 1192 天 1 小时
尊敬的领导: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意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法定的企业基本信息的公示系统,具有淮确性和权威性,系统中的数据由地方工商部门上传。如果发现与工商纸质档案不一致的情况,请与注册地工商部门联系核实予以纠正。 现发现于贵局登记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纺织品公司"(注册号:150100100118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的公示信息与企业的工商档案严重不符: 1. 企业的正确名称应为 “内蒙古纺织品公司” 而非 “内蒙古自治区纺织品公司” (有没有"自治区"三个字对企业公章的刻制和认定均存在重大影响) 2. 曾用名:内蒙古自治区纺织品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纺织品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应为何佳嵘而非刘世彬 4. 注册资本应为342万而非143万 5. 成立日期应为1985年06月27日而非1999年06月01日 6. 住所应为呼市中山西路212号而非呼市中山西路16号 鉴于目前该企业的登记状态为吊销而非注销,在法律上仍享有法人资格,故诚请贵局对公示信息和企业档案予以核实并作适当的纠正,以防止有人利用"国有企业"的名义向群众进行诈骗活动。诚请贵局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以及贵局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工作、理念和价值,以维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权威性和淮确性,也能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信心。 此致 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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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查,该企业未在自治区工商局登记,该企业的登记管辖机构为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纸质档案在登记管辖机构保存。请您具体咨询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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