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出台是实施“一照一码”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6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现有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短期内难以完成的部门可设立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得晚于2020年底。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现阶段已开展“一照三号”登记模式的省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2015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
我区已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三证合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