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停业登记流程说明
1.1 纳税人申请
一、业务描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纳税人在网上发起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网上发起的停业登记申请后,通过网上税务局反馈纳税人。纳税人应前往办税服务厅,将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用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交由税务机关收存。
二、操作流程
(一)表单填写。填写界面如下图:
填写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操作成功,点击【确定】。具体如图:
(二)资料提交。点击【资料采集】,勾选需上传的资料,选择上传的方式,具体如下图:
将报送资料【提交】,提示上传完成,点击【确定】。具体如下图:
点击页面下方的【返回至表单】回到表单填写页面,点击【提交】系统自动跳转至业务查询模块,具体如下图:
点击上图中【业务ID号】,显示企业填写的表单,可以查看表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具体如下图:
点击【办理流程】,可查看操作轨迹和下一步受理人员。具体如下图:
(三)业务办理查询。业务提交后,可通过【涉税事项查询—涉税事项业务查询】模块,查看该业务状态等相关信息,或者通过【我的主页-网上办理情况查询】查看业务状态。
1.业务办结。网上涉税事项申请事项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进行查询:
一是纳税人可通过【我的主页-网上办理情况查询】,查看业务办理情况,具体如下图:
二是通过【涉税事项查询—涉税事项业务查询】模块,查看业务办理情况。具体如下图:
同时,可点击上图中的【业务ID】,显示该项业务的表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在“表单信息”页面,点击【打印】按钮,可以再次打印相应表单。
2.业务回退。网上涉税事项申请税务机关退回后,纳税人可通过【我的主页-网上办理情况查询】,查看业务办理情况。或者通过涉【税事项查询—涉税事项业务查询】模块,进入业务查询模块,查看业务办理情况,状态显示为“已退回”。点击【业务ID号】,打开该业务模块,“反馈意见”显示税务机关退回的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3.业务作废。网上涉税事项申请事项税务机关作废后,纳税人可通过“我的主页-网上办理情况查询”,或者通过涉【税事项查询—涉税事项业务查询】模块,进入业务查询模块,查看业务办理情况,状态显示为“已作废”。
1.2 税务端受理
一、查看待办事项
进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网上办税服务厅税务端—涉税事项办理—待办事宜,点击【刷新】查看新增的待办事宜。具体如图:
二、业务办理
点击【预审】,页面跳转到停业登记的预审列表,具体如图:
点击【业务申请ID】查看申请详细信息,点击【预审通过】即可预审通过,见附图:
点击【办理】,页面跳转到停业登记的待办列表,具体如图:
点击【业务申请ID】查看申请详细信息,如审核通过,点击【保存】,即可完成停业登记的办理,见附图:
点击【回退】,输入回退意见后,可将纳税人申请的业务回退到纳税人端。
点击【作废】,填写反馈意见,点击【确定】后将纳税人申请的业务作废,纳税人该受理事项办理结束。
纳税人端查看
(一)业务办结
网上涉税事项申请事项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纳税人可通过【我的主页-网上办理情况查询】,查看业务办理情况,具体如图:
或者【涉税事项查询—涉税事项业务查询】模块,进入业务查询模块,查看业务办理情况,状态显示为“已完成”。具体如图:
点击【业务ID】,显示该项业务的表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在表单信息页面。点击【打印】,可以再次打印相应表单。
(二)业务回退
网上涉税事项申请税务机关退回后,纳税人可通过【我的主页-网上办理情况查询】,查看业务办理情况。或者通过【涉税事项查询—涉税事项业务查询】模块,进入业务查询模块,查看业务办理情况,状态显示为“已退回”。点击【业务ID】号,打开该业务模块,“反馈意见”显示税务机关退回的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三)业务作废
网上涉税事项申请税务机关作废后,纳税人可通过【我的主页-网上办理情况查询】,或者通过涉【税事项查询—涉税事项业务查询】模块,进入业务查询模块,查看业务办理情况,状态显示为“已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