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

滨州市滨城区财政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

18592023-06-17 12:57  95商服网
(一)综合办公室(挂政工股牌子)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赵延军
办公电话:0543-3321738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21738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1009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区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区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土地、海域海岛、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对涉及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区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研究提出实施全区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区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承担区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区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区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区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起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
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承办所出资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有关董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做好考核评价等日常管理。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在境内外的招才引智活动。指导、协调、落实所监管企业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牵头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所出资企业资本金变动、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承担组建、改建国有企业集团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建立健全区属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研究提出推进所监管企业资本证券化的意见,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首发上市,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事项。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负责国有资本收益有关工作。牵头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负责拟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合资等重组方案。承担接收区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组织审议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报告。负责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牵头拟定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扶贫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审核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拟订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监督。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实施以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各方面监督成果在所监管企业的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或者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在境内外的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
(二)预算股(挂国库股牌子)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梅玲
办公电话:0543-3321739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21739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惠众大厦1017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研究提出全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和预算管理指导工作。组织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区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区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根据授权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区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区和区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区以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经济建设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刘长龙
办公电话:0543-3223438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223438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904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和储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大数据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参与产业政策研究,参与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数字滨州”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拟订全区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区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四)行政文教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李岩
办公电话:0543-3321724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21724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惠众大厦908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科技、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拟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
(五)社会保障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王健
办公电话:0543-3321029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21029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惠众大厦1011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区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六)农业农村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肖渤海
办公电话:0543-3390977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90977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惠众大厦1010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道)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乡(镇、街道)财政预算。
(七)预算绩效管理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郝蕾
办公电话:0543-3317585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17585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907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区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区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
(八)滨城区财政保障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财政保障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27993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1005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研究,参与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的规范性文件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区级财政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财政保障工作.
(二)参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国库收付规章制度,配合建立和完善区级财政支付信息数据库以及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相关业务,负责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三)参与区级财政预算编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财政预算评审规章制度;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和其他费用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为区财政安排支出预算提供依据;承担区级部门预算项目审核工作,对纳入评审范围的区级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承担具体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制订、修订区本级项目支出标准,跟踪评审区级项目支出标准的运行情况,提出完善区级项目支出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预算评审操作规程;承担财政预算评审相关课题的研究。
(四)参与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参与拟定全区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出让收支政策;参与拟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
(五)参与拟订全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区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参与组织审核、汇总年度乡镇(街道)财政预(决)算;参与涉农补贴发放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滨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22708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1016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牵头推进并全面协调PPP工作的开展,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二)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等审核项目PPP模式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三)对PPP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服务和监督管理,依托政府采购平台和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开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结果、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及评审结果等,确保采购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
(四)协调指导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跟踪审计工作;
(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资金、股权、债权等运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六)对PPP项目进行必要的融资支持;
(七)对PPP项目实施进行中期评估;
(八)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PPP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定期检查,确保阶段性目标与资金支付相匹配,开展中期绩效评估,最终促进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十)滨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91873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911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协助参与管理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按照权限管理区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参与拟订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负责区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出资企业章程,审议董事会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出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参与制定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协助监督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协助监测区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协助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按照权限对违规决策经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 参与拟订全区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收益收缴、清产核资工作;协助监管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产权交易市场,参与考核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运营保值增值状况,参与履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服务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经济开发投资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12714
投诉电话:0543-3322428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97号905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一)为企业筹集资金,城市开发建设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受区政府委托收购、储备、征用、处置土地;
(二)参与区级部门预算中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编审;
(三)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能源、交通、农田水利、综合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工程、技术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技改贴息、国土资源勘查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审查,对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
(五)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标的编制、评审及有关管理工作;
(六)承担对利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投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安排的投资项目,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投资项目以及国债转贷资金进行评审;
(七)对社会中介机构工程审价业务行为进行指导;
(八)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分析,投资风险分析预测,信息服务等业务,承担投资财务管理培训;
(九)承办上级财政安排的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
(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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