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资质后药品B2B网站需要什么资质?

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资质后药品B2B网站需要什么资质?

74682018-06-28 10:40  中国政务服务网

国务院取消了医药电商A证的审批,意味着国家在准入机制上的放开,并且提高了企业进入医药电商的效率。那么是不是以后获批A证的企业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呢?恐怕事情没有想象那么美好。取消审批并不意味着降低对企业的要求,只是从前置审批转为备案监察。

新出台的文件中就提到,虽然取消了A证的审批,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位要求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等许可证的监管,并要求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加强药品的监察。这就意味着,虽然审批是取消了,但是监察更加严格了。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资质已经取消了?是审批取消了,不再颁发了,还是彻底取消这个“资质”


据我所知,这个资质没有取消吧,仍在严格运用当中,只是以后不再颁发了,或是以后的新的增加企业特别严格。


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包括2证:


1、食品药品交易许可证;


2、食品药品信息发布许可证;


这2证是必需的。其它的还包括诸如:


网站ICP备案,工商备案、公安网监备案、经营性备案、广监局申批备案、卫生许可证等等;



其实,就是2证最难搞了,如果有这2证,那就这家企业坐着就赚钱,现在外包的就是靠有这2证,所以,你说这2证取消,我认为不可能,2证变一证也许是可能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中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机关进行《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申报,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凭证”,并自发放凭证后3个月内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通过的企业,可以合法进行医疗器械网络经营,现场检查不通过的企业,收回“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凭证”并根据企业验收情况进行处理,官网公示或者相应的处罚。

《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前身:原名“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分为A、B、C三类),2017年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制,分为“医疗器网络经营备案”和“药品网络经营备案”。

《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分为两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和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其中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又分为两类:自建网站和入驻合法三方平台。

其中“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申报“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则需要填“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里面内容分为“自建类”和“入驻类”按照要求填写完,准备齐备案的材料,就可以去当地食药监局受理窗口申报了!

具体的规章制度可以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官网查询,或者去当地食药监局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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