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定义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省级机关受理,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
获得方式
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申请: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
2、所用场地的产权或租凭证明;
3、不少于20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4、6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5、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式两份)
申请通过后,由省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后,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企业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相关文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营业。
适用范围
人才中介(猎头):
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人才推荐
人才招聘
人才培训
人才测评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职业中介:
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