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房地产综合管理股(物业管理股)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县城市住房保障政策、房地产行业、物业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商品房预(销)售业务的审核工作;
3.指导、督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受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案件;
4.负责房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职业资格以及选聘前期物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房屋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交存、管理并监督使用。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县住建局大楼六楼(房地产综合管理股)、二楼(物业股)
联系人:潘陶、范厚岳
联系电话:0555-4332197(物业股)、0555-4332339(房地产综合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