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十里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窗口及服务流程
办公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财吉街38号
邮政编码:110112
负责人:伊雪
办公电话:024-67851372
服务事项及服务流程:
一、人口计生窗口
负责人:王营
办公电话:024-67851372
(一)生育登记单办理
一孩生育单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薄
4.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二孩多孩生育单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薄
4、独生子女证明
5、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6、一孩生育登记单和一孩出生证书等(多孩办理还需要提供二孩生育登记单和二孩出生证书)
(二)补办光荣证办理
光荣证办理提供以下材料:
1、审批表或光荣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3、一家三口身份证原件
4、一家三口户口薄原件、
5、一孩生育单和出生证明
6、夫妻双方各填写一份承诺书
二、劳动就业窗口
负责人:刘柏莉
办公电话:024-67851372
1.失业登记:失业人员申请服务→填写失业登记表→指导线上办理或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2.就业创业证办理:自然人申请服务→自然人提供个人信息→指导线上办理或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3. 申请办理个人求职登记与职业介绍系统录入—企业招聘、个人求职。
(1)个人求职:持身份证申请服务→登记个人求职信息→依据求职人员基本情况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提供人岗对接服务→指导线上办理或将相关信息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2)企业招聘:招聘单位持委托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申请服务→核查招聘单位资质→登记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信息进行核验→依据招聘单位相关情况提供人岗对接服务→指导线上办理或将相关信息录入舒心就业服务平台。
4.就业创业证年审:自然人申请服务→就业失业状态核实更新→完成年审。
三、农村低保窗口
负责人:张雪婷、吴迪
办公电话:024-67851372
1、初次申领
村(社区)受理→村(社区)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街道根据村(社区)提供材料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对该户进行家庭经济核对→街道根据系统返回的核对报告和村(社区)入户调查情况判定该户是否符合低保标准并协助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低保户街道负责录入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并提交区民政局→村(社区)公示→区民政审批并出据低保证→街道每月提报一卡通为低保户进行当月低保金发放→每年街道对在保低保户进行低保调标及低保证年审。
2、低保证迁移
申请人提供材料,村(社区)集齐材料送至街道→符合标准的低保户由街道负责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办理迁入和迁出。
3、低保证注销
家属提供死亡证明,街道在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系统中注销,并把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局。
四、残联窗口
负责人:张嵩
办公电话:024-67851372
(一)残疾人证:
1、初次申领、残疾证升级
社区受理→街道办理,录入沈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医院评残→社区公示→区残联办理,录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信息系统,审批后出证。
2、多重残疾证
①初次申领多重:初次申领多重与初次申领办证手续和程序一样,照片需要多2张;
②已有残疾证,申领多重:有残疾证申领多重的与办理升级的手续和程序一样,升级的是在原来的残疾类别上进行残疾评定,而多重是更换残疾类别进行残疾评定,需要上交原有残疾证。
3、残疾证更改信息
①更改联系人:持智力、精神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残疾证,可更改联系人,其他类别有行为能力无监护人。按照《民法总则》里监护人顺序规定更改。
②信息错误:可持正确的有效证件,立即更改。
4、残疾人证迁移
①迁出:残疾人本人或家属提供最新的户籍证明及残疾证,到区残联办理残疾证的相关档案,区残联封存好档案,由残疾人本人或家属带残疾证档案到户籍残联办理迁出。
②迁入:残疾人本人或者家属携带残疾证相关档案,并提供最新户籍地社区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4张2村白底照片,到区残联办理迁入。
5、残疾人证残损换新、补残疾证
①残损换新:提供破损的残疾证及一张白底2寸照片,街道到区残联出证后发放
②补残疾证:提供一张白底2寸照片,街道到区残联出证后发放
6、残疾人证注销
提供死亡证明,街道在中残联系统中注销。
(一)一级残救助: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申请→街道受理→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报到市残联→市残联审批合格后由区财政通过信用社打卡支付。
(二)辅具发放:
社区申请→街道适配评估→街道公示→社区提供服务(发放)→跟踪回访→数据录入中残联系统和沈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
(三)残疾儿童少年和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金: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受理后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上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审批合格后有区残联通过银行打卡支付。
(四)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助学金
残疾人申请入学报名,每学年年底沈阳国家开放大学将学员名单上报市残联,经市残联统一审批,下拨助学金后,通知残疾人学员到区残联签字按手印进行学费及书本费报销。
(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区残联申请→区残联评估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属于手术项目的,有监护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智力。属于康复训练的,由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收康复服务。(康复训练要达到时限要求)。
(六)残疾人C5驾照补贴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申请→街道受理→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合格后,由区残联发放补贴。
(七)重度残疾人55-59周岁养老保险补贴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申请→区残联在社保局提取名单→街道核实上报材料→区残联报送信息到区财政→区财政拨款通过信用社打卡支付。
(八)残疾人意外伤害险
每年指定时间内全街持证残疾人免费参保意外险,残疾人有出险的情况拨打电话95519。
(九)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残疾人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受理→街道上报区残联→经区残联审核后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审批合格后,区残联通过银行打开支付。
(十)爱心惠残卡
社区申请→街道上报名单并到区残联取卡→街道下发。
(十一)残疾人免费乘车卡
社区申请(收取押金20元)→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上报市残联→制卡后逐层下发。
(十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社区申请→街道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核通过后进行改造。
(十三)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
1、3月20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持相关证件和购车凭证向户籍所在街道/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审批登记表。
2、3月30日前,区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及机动轮椅车进行登记、建党汇总后,向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3、经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各区财政部门,区残联财务发放到残疾人各账户。
五、综合窗口
负责人:刘柏莉
办公电话:024-67851372
1.高龄补贴
符合年龄要求的申请人或家属到所在村(社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填写申请表→街道审核→村(社区)登入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基本信息录入→街道在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初审并系统提报区民政局,街道把申请人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街道提报一卡通进行当月补贴。
2.临时救助
村(社区)申请并提供材料→街道审核并协助村(社区)及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村(社区)公示→街道录入沈阳市民政服务管理平台提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街道发放临时救助金
3.60年代精简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街道受理后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核后街道每月提报一卡通发放当月补贴→每年街道对60年代精简证负责年审。
六、养老保险窗口
负责人:刘柏莉
办公电话:024-67851372
1.养老新参保业务: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参保登记表。
(2)村(社区)协办人员检查参保人员登记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并签字加盖公章,于每月开盘之前上报到街道。
(3)个人缴费标准:
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4)参保成功之后本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缴纳费用。1是到农村信用社办理银行卡并做好代扣协议。2是本人在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选档缴费。
2.退休业务:
(1)由街道每月筛查到龄退休人员并做好登记,并由村(社区)二次核查到龄人员的身份信息并通知本人办理退休业务。
(2)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两张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报送到街道办事处并签字。
3.补缴业务:
(1)参保人员本人存在欠费情况可到街道办事处或当地村(居)委会咨询所欠费年限,如有补缴意愿的可提供申请并由街道办事人员统一做补缴业务。
(2)补缴业务办理成功之后本人可到农村信用社存钱等待税务统一批扣。或者在微信公众号“辽宁税务”缴费。
4.变更业务:
本人存在姓名、银行卡号、身份等变更项目,需提供所变更业务的要件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变更登记表并由村(社区)统一上报至街道。
5.注销业务:
(1)死亡注销:需由家属提供死亡证明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注销表并由村(社区)统一上报至街道。
(2)退保:如本人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需在退休之后携带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和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两张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注销表并由村(社区)统一上报至街道。
暂停缴费:如本人有暂停缴费需求可委托户籍所在村(社区)到街道办事处登记并由街道办事人员操作暂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