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 凭祥市友谊关大道48号
联系电话: 0771-8525633
传 真:0771-8527633
电子邮件: pxgtjb8525633@163.com
(一)办公室。(负责人:韦铁军 0771-852563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管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政务督查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
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事项。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信息公开。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事项。
(二)法规和执法督察股。(负责人:周海燕 0771-8520497)
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方面重大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查处较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协调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对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跨县(市、区)违法行为的查处。指导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的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维稳、综治、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黄赛攀 0771-8537798)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承担县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工作。办理自然资源公共服务事项。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负责人:甘海文 0771-8523503)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并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应用,管理登记资料。
(五)自然资源权益与国土空间利用股。(负责人:何思梦 0771-8536250)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全市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自治区政府、崇左市政府和凭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配合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组织实施节约集约利用。
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据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水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以及重大项目的协调管理。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国土空间、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人:梁翠云 0771-8587708)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组织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编制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崇左市政府审批的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和组织实施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参与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审核。编写各类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设计方案,负责组织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材料的准备工作。
组织开展城市设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含加层)、改建建(构)筑物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定点,审查建设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等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桥梁、管线、给排水、电力电讯园林、环卫设施、加油(汽)站、燃气、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各类市政工程项目规划定点。审查市政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的规划验收。
(七)生态修复与保护监督股。(负责人:黄飞龙 0771-8523502)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依法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崇左市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工作。
(八)矿业权和地质矿产勘查管理股。(负责人:宁斌 0771-8520215)
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及县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负责并监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全市登记发证的采矿权收益评估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九)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负责人:韦铁军 0771-8525633)
拟定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负责并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十)纠纷调处与信访股。(负责人:覃壹 0771-8525720)
组织开展全市土地、山林、水利等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协助调查与处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以及崇左市人民政府、上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土地、山林、水利等资源权属纠纷。负责并监督全市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