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韦皎雁,联系电话:0778-5482168。)
主要职责: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请示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负责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及各类文稿,统一制发、管理文件,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负责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做好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和印章管理,做好车辆调度安排、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负责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指导村级政务服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纪委办公室(负责人:蒙凤花,联系电话:0778-5482180)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形势的需要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切实加强党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乱收费,核实查处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县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查;及时报党委研究并向县纪委呈报有关案件调查的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检查指导支部的纪检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建设;承办乡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乡人民代表大会、乡党委和县纪委汇报、报告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负责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项目的编制、规划、推介、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固定资产、建筑业等统计报表的编制,做好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及统计资料汇总、上报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韦雅朴,联系电话:0778-5560952)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分管领导指导和联系乡计划生育有关工作,组织本乡计生工作人员学习计生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精神;互相配合,做好计生经常性工作,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了解本乡、村的育龄妇女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并负责做好统计工作;与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一起共同做好计生服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韦利金,联系电话:0778-5482168)
主要职责:在乡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常性工作;具体抓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禁毒、应急处置、法治宣传教育、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抓好信访、库区移民及搬迁维稳工作;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平台,统筹协调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督、民政、林业、社会保障、人民武装部等基层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负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决议和指示精神,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乡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6.板岭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板岭村安置点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8-5482186
负责人:卢焕发 板岭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村庄、集乡规划建设;负责辖区内农村居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及用地审核、申报;负责公用设施建设和乡村清洁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等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承办乡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7.板岭乡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板岭村安置点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8-5485018
负责人:苏 斌 板岭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便民服务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有民政办公室、医保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个便民服务窗口,其主要职责分别:
(1)民政办公室:救助本乡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发放军烈属、残疾军人,复退军人、原大队干部、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项生活补助,以及救济救灾款物。接收灾情及上报。处理边界纠纷、调解赡养老人纠纷。咨询社团登记,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代办,弃婴、孤儿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村民自治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工作。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2)医保办公室: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熟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对医疗病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并进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商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业务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做好与保险管理机构和经办部门的业务交流与沟通工作,随时做好医疗保险各类数据、信息及运行情况的统计。随时做好各村参保人数的清理、核对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医保中心或保险管理机构缴纳参保费用。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参保养老保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板岭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板岭村板岭街117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8-5482185
负责人:罗凤妙 板岭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市、自治县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负责辖区农业机械安全检查、维修及农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做好辖区农机配件产品经营质量监督以及咨询、指导;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板岭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办公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板岭村板岭街117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8-5482186
负责人:黄桂丹 板岭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辖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做好辖区内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板岭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板岭村板岭街117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8-5482186
负责人:梁 光 板岭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加强退役军人联系,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掌握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创业服务与指导;负责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乡直属事业单位及主要职责
1.板岭乡财政所
办公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乡板岭村板岭街117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8-5482189
负责人:韦佳辛 板岭乡财政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监督我乡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协调乡政府调控收入及其管理;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及核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加强乡直各单位财务监管;负责财政周转金清收及各种政策性债务清理工作;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代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财务管理;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