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京 > 石景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
电话: | (010)68607227 , 传 真:(010)88683281 |
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路18号 区政府南楼商务局办公室 邮 编:100043 |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本区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本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促进本区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布局规划,以及城市商业网点、本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业体系建设。牵头负责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及相关行业发展促进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区消费促进工作,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消费市场和批发业运行情况。
(五)承担牵头协调本区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工作的责任,落实提升商业服务质量和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承担组织实施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有关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中央、北京市及本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商品供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物流配送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
(八)统筹推进本区商务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区货物进出口相关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外贸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对外贸易促进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承担本区服务贸易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承接北京市下放的本区服务外包与软件出口合同备案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本区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及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工作。依法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实施本区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十三)负责依法指导、协调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本区商务领域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法对本区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四)负责本区商业服务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引导、推动并组织协调商业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老字号传承人才培养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本区重要商品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本区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本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商务局要加强、优化、转变商务领域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宏观指导和内外贸易统筹,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流通秩序建设。着力加大对市场总消费促进工作的统筹力度,切实推动商业服务业品牌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委的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拟订本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相关规划、计划落实。
2.与区应急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商务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