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本镇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应急值守、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60510 接听时间:7*24小时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按权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录用调配、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人才服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城市协管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60175、010-69760552 接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司法所)
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辖区公共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信访、人民调解、防震减灾、防汛抗洪、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受灾信息统计;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负责本地区的征兵、民兵、人民防空等工作;协助开展反恐、反邪教、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按分工做好“扫黄打非”相关工作;负责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66295、010-69766803 接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四、城乡建设办公室
按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城乡规划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建设,负责控制违法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负责乡村道路管理;负责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及险情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街长”“巷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机动车停车与非机动车的管理工作;组织扫雪铲冰工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按分工负责改善土壤、水环境、大气环境的质量,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夜景照明、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供热采暖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本区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68094、010-56215559 接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五、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工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监察等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督指导机构养老服务;协助做好养老保障待遇审核及落实;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人口计生和卫生健康、红十字、残疾人权益保障、精神障碍预防与康复等工作;领导本镇传染病防治、献血工作;按分工领导中医药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权限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困难群众认定审核与救助工作;按分工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开展自然灾害受灾救助工作; 依法履行拥军优属及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支持配合教育事业发展;负责建设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统筹全民健身工作;协助配齐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设施,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按分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按权限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村务监督和村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居)民自治;负责物业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社区社会组织。
联系电话:010-69769233 、010-69761162 接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所)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落实产业政策,优化地区发展环境;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权限和程序管理村民住宅建设;负责义务植树、节约用水、“河长制”等工作;按分工负责绿化、护林、湿地保护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技术推广、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渔业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植物疫情防控;协同开展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负责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按分工负责集体所有荒山荒滩租赁合同备案;支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按分工管理农村股份合作企业;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规范本镇经济管理活动行为;负责本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管理、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等工作;负责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协助依法加强税收征缴;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60322、010-69762402 接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