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贵港市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1072024-12-31 18:47  95商服网

一、内置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财务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协调;草拟综合性文稿;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领导批办件、信访件、政府信箱信件的协调、交办及督办。牵头制定局机关的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制度进行管理,做好会计核算;负责各项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认真做好资金出入的记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按期报账;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负责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经费申请报告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负责人:李宝源

联系电话:0775-433026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12室(贵港市港南区江南街道港南路128号)

(二)建设工程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做好港南城区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检查;负责人防设计审批的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建备案等工作;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辖区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立项以后建设秩序的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工程概、预、结算中的问题;审查进出区内外施工队伍,负责建筑市场的综合执行稽查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完成本单位和区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刘显荣

联系电话:0775-435100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07室(贵港市港南区江南街道港南路128号)

(三)住房保障管理股。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统筹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政策措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港南区政府的工作安排,落实民生改造项目的相关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物业项目招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物业区域划分工作。指导镇(街道办)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会同镇(街道办)和所属社区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相互之间的物业纠纷。

负责人:覃桂凤

联系电话:0775-433281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05室(贵港市港南区江南街道港南路128号)

(四)村镇股(房屋安全管理股)。

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开发工作;负责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特色小镇建设;负责指导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发展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历史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匠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负责指导村容村貌整治、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依法交付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危旧房普查统计工作;协调房屋防汛工作等。

负责人:覃泽豪

联系电话:0775-433125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02室(贵港市港南区江南街道港南路128号)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433026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12室(贵港市港南区江南街道港南路128号)

邮编: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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