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扶贫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自治区级、市级、县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开发性政策性贷款等政策。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办公室 |
陈应成 |
0777-6503588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2 |
综合管理全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培育。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受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监管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负责监督管理县直国有林场。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全县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县退耕还林还湿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指导全县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全县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 |
生态保护修复股 |
黄玉念 |
0777-6502102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3 |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办法措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县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县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县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县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调查研究。承担起草有关林业和草原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级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听证、法律咨询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
森林资源管理股 |
苏为海 |
0777-6501773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4 |
组织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管理办法。拟定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指导全县林(草)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草)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全县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办法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落实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草)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组织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 |
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股 |
黎奕昌 |
0777-6503193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5 |
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区、自然保护地的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 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监督检 查;组 织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落实防火责任;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管理等防火工作并督促检查。 |
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股 |
刘水章 |
0777-6503251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6 |
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害防治检疫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森林病虫害预测报告、基层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机构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开发与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宣传。 |
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
周映雯 |
0777-6501976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7 |
负责本县农村能源开发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农村能源产品和设备、技术标准和质量监督。推广先进林业技术,促进林业发展。林业关键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咨询服务;组织林木良种选育与新品种推广,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
林业和能源技术推广站
|
夏光达 |
0777-6501069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8 |
负责调解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案,依法维护山林所有权和使用权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山林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站
|
宁开平 |
0777-6501761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9 |
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林业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林业发展规划;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咨询、信访、案件应诉和案件档案管理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部署和本县组织开展的以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等违法活动的各项专项行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吴荣强 |
0777-6501887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灵城街道华源东路324号 |
10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辖区内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承担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维护辖区内的生态建设。负责林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生产、林业科技实验示范等工作。负责协助职能部门处理辖区内林地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对护林员的具体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平山林场 |
陈永宁 |
0777-6887008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广西灵山县灵城街道司马路60号
|
11 |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休闲场所提供、公园设施维护与管理、公园绿地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组织管理、动物繁育与饲养、植物栽培与养护(相关社会服务)。
|
六峰山 |
叶自敬 |
0777-6211286 |
办公时间: 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点:广西灵山县灵城街道六峰路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