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1492024-12-23 09:36  95商服网

序号

二级机构职责

实施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1

负责全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信息报送、接待、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本局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县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拟订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

局办公室

何文海

6523994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江南路(十里段)363号

2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本局纪检监察工作。

人教股

钟翠英

6520562

3

负责本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担本局机关接访工作。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信访任务。

政策法规股

劳晓丹

6520563

4

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政策,承办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落实人员调配政策。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流动、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审核事宜,承办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项并监督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劳颖珠

6886286

5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及离退休福利管理 等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离退休(退职)费变动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及遗属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公)伤待遇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

工资福利股

陈平

6512666

6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管理工作。拟订 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称号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 技术执业资格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陈琳

6519678

7

拟订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 序流动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 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培训机构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就业促进股

莫慧娟

6525097

8

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政策。综合管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规划,指导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完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失业动态监测制度。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拟订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

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组织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组织实施工伤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政策。

社会保险管理股

何秋菊

6523033

9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综合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落实。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完善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特殊工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退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参与或直接调查处理劳动保障监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协调处理。负责全县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依法实施劳动、人事仲裁监督检查。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指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管理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局安全生产工作。

劳动关系股

黄春霞

6525097

10

组织实施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协调、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基金监督股

方培霖

6520562

11

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负责就业和再就业的实施工作。负责职业介绍,按规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再就业援助;负责农村劳动力的开发就业和有序流动,组织劳务输出;负责劳务派遣:负责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就业培训;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就业前培训;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开发运行;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小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实体等扩大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城镇劳动力新增就业的统计和失业登记。

县就业服务中心

杨四锋

6887068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江南路(十里段)363号

12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制定的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开展“三险一金”政策宣传,对各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业务指导。

(三)综合管理全县“三险一金”基金。

(四)负责全县“三险一金”业务经办管理和服务。

(五)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社保中心

施国剑

6527508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灵城街道丰江路130号

13

1.受委托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及职业中介机构、社会培训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开展日常巡视监察,接受群众的举报专查,组织专项大检查和对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工作。

3.受委托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决定。

4.负责对驻本县的中、区直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和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年审,参与处理因劳动和社会保险纠纷引发的

突发事件。

县监察大队

宁卫春

6886398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江南路(十里段)363号

14

(一)负责灵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灵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三)接受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四),对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指导企事业单位依法用工;

(五)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争议的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

(六)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

(七)负责本县属用人单位及中央、自治区、市驻本县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

(八)指导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

(九)承办上级领导、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仲裁院

陈正华

6886386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江南路(十里段)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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