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二级机构职责 |
实施 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化、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扶贫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履职考核。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
办公室 |
李晓丹 |
0777-3233815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钦州市富民路28号 |
2 |
负责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政府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负责组织和指导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
法宣科 |
孙彦武 |
0777-2828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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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承办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权限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涉核与辐射、海洋及海岸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本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权限内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涉核与辐射、海洋及海岸工程以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
审批与排放科 |
陈海宾 |
0777-2558869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4:00——17:00) 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大街8号 |
4 |
负责起草有关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拟订相关政策、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负责全市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管理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管。 |
水生态环境科 |
游万江 |
0777-2825715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
5 |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配合拟定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负责起草有关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对各级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我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目标、政策、规划、制度,指导部门、行业和县(区)开展相关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科研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应对国家、自治区、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区域合作,承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区域生态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事务。 |
大气环境科 |
叶海峰 |
0777-2827956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
6 |
负责全市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
土壤生态环境科 |
宁露娇 |
0777-2844115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
7 |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组织拟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县(区)政府(管委)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协调环境质量监测、环境执法监测。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核事故以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
固废与应急科 |
孙国亮 |
0777-3233786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
8 |
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联络对接和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督察。牵头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性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变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 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 |
综合科 |
覃腾翔 |
0777-3233810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
9 |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 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依法行使海洋、海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 执法权。依法行使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依法行使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 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依法行使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权。依法行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执法权。依法 行使机动车排气污染方面的执法权。 (三)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挥、调度、 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跨区域、 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调查、立案工作。负责督办上级交办 生态环境案件的整改落实。 (四)负责受理、转办、督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投诉、举报 (信访)案件和管理 12369 环保热线。协调解决较大、跨区域 环境污染纠纷。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和移动执法工作。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 开展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负责全市污染源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考核评价。 (七)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 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代宏平 |
07772819116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
10 |
承担全市环境 应急与事故调查有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具体负责环境应急管理 工作,编制和修订专项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调查突 发环境事件,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开展企业环境应急处置预案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承担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
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
黄建评 |
07773891828 |
工作日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上午(8:00——12:00) |
11 |
(一)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转移、交换、处置等活动; (二)负责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及其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组织开展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申报登记; (四)建立健全全市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管理 档案、数据库; (五)组织实施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行政代处置,协助处 理突发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污染事故; (六)负责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进出口活动的环境 管理登记; (七)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交 流、培训和宣传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进口固体废物(含限制进口类、废五金、废 塑料及废橡胶等)、海关处置违法进境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 (九)开展全市固体废物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
孙国亮 |
07773233786 |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
12 |
(一)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 标准,草拟我市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法; (二)负责全市辐射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 (三)对全市放射性设施安全、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辐射的设施和活动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依法对全市伴有辐射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的环境影响 报告书(报告表)、安全评估报告、“三同时”竣工验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防护设施使用、排污许可证发放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初审; (五)承担钦州市境内辐射源监测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六)协调和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投诉与纠纷的调查处 理; (七)负责全市闲置、废弃放射源的组织送存。 |
辐射环境监督站 |
陈贻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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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钦州市富民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