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1042024-11-24 07:53  95商服网

(一)人事秘书股。

综合协调局党政重要事务。负责党政办公会议、综合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建议、提案。承担扶贫工作、绩效考评、信息、督查、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教育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学校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及学校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及学校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及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等对外交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学校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培训、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岗位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表彰工作。统筹指导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师队伍稳定工作。

(负责人:聂文胜,联系方式:0773—8216231)

(二)计财股。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拨款、收费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及学校经费预决算、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赠援款和教育贷款统筹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对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立项、可研、勘查、设计、招标等项目工作和办理工程各项报建审批手续。审查学校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的签订,指导、监督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审计及决算、备案、移交及保修工作。

(负责人:常国志,联系方式:0773—8218639)

(三)教育股。

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结构、布局调整。负责在规定书目范围内教学用书目录的审核和校本教材、实验教材的实践工作;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基础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幼儿园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德育教育教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生法制教育。指导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心理咨询教师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师德建设与班主任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沟通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负责普通话推广、水平测试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对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校园欺凌防范工作。牵头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环境和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开展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制定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的申报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学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全县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城市社区教育。参与办理教育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

(负责人:宾鹏飞,联系方式:0773—8220528)

(四)县教育督导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全县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县督学。组织实施对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与政策调研;承担本级权限内的教育行政执法和教育行政复议和普法工作;研究贯彻教育政策、法规的重大问题,审查本局各职能股室起草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人:潘 红,联系方式:0773—82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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