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恭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972024-11-24 07:45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办公室、发展规划股、项目股、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管理股、价格监测股 、粮食物资能源储备与产业发展股、督查与安全仓储股等7个股室。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分送、核稿和各项工作的催办、督办;负责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交办工作;负责会务、信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协助起草、修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公章、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安全保卫、综治、政务公开、应急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杨秀琴,联系方式:0773-8212366)

(二)发展规划股。

负责拟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开展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撰写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提出宏观调控的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年度发展计划的方法、制度以及相应指标体系的修订和完善;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拟定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推进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农林水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协调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畜牧、移民、城市内涝治理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参与编制环境整治及生态建设规划;参与衔接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政策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政策建议。

负责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全县社会事业发展中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民政、旅游(含涉外宾馆)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监测分析社会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社会事业重点专项规划。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服务业发展政策,拟定全县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预警监测全县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统筹协调全县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和指导全市服务业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统筹协调服务业产业融合发展。 

(负责人:杨绍荣,联系方式:0773-8217005)

(三)项目股。

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县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和发展方向及重点建设项目布局,拟定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协调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针对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管理;根据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呈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审批限额内的建设项目;编制上报由上级财政安排资金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专项投资计划对政策性基金基本建设使用实现计划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相关单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收集掌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承担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提出农林水行业的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或草案)和重大项目建议,安排组织实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林水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调农林水和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县本级菜篮子工程、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审批的农林水生态建设项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研究提出我县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专项规划;贯彻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研究提出我县生态补偿问题和建议;协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西部人才开发工程;编制下达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计划。

统筹安排县本级节能专项资金,组织上报全县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申请自治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并协调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权限内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节能审查。

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布局的对策措施;负责新建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统筹推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统一归口办理需报国家、自治区审批的工业项目。 研究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能源产业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能源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建设计划;负责转报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审批、核准交通运输、能源产业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协调交通运输、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铁路、公路、民航、水运、城市轨道交通等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负责审核下达县级交通运输政府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研究民航发展建设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县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研究拟定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提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及发展布局;指导协调全县油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管理;参与县级能源价格政策的拟订工作。

负责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提出使用国家、自治区、桂林市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社会事业优先发展领域和重大薄弱环节的专项投资及补助性投资计划等,监督计划实施。负责服务业的总统筹。负责就业和收入分配;新兴服务业产业的发展。综合分析全县就业、收入分配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就业等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新兴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制订新兴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新兴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制订;拟订新兴服务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负责新兴服务业产业政策认定;统筹制订和实施新兴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统筹并跟踪管理新兴服务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项目建设;负责编制我县新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服务业发展引导、扶持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研究拟定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区域内国民经济动员建设和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协调审查本级财政预算内国防动员、驻恭城部队建设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文智,联系方式:0773-8217005)

(四)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管理股。

负责对全县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管理定价目录中属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的受理、申报,办理上级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申报、审批手续;根据国家关于价格政策的调整、改革方案和管理权限,提出我县管理的价格的制定、调整原则和操作办法;组织实施列入听证目录的商品、服务价格的听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颁布的旅游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受理、调整全县属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旅游价;协调处理县内重大旅游价格争议问题;指导全县旅游价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各类市场主体遵循公平、合法原则,合理确定价格。

 (负责人:蒋晖,联系方式:0773-8359020)

(五)价格监测股 。

负责全县价格运行监测、预测、分析和预警,对居民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农资、建材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进行定期监测,收集整理价格信息和市场行情,及时研究市场价格的运行态势,预测价格变动趋势,反馈市场价格动态,撰写价格分析材料,提出控制价格总水平的对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运用价格改革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价格调控方案,按价格管理权限提岀相应的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集使用等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方案及年度预算意见,负责上级价格调节基金申报工作。

(负责人:黄勇,联系方式:0773-8359020)

(六)粮食物资能源储备与产业发展股。

编制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粮食直补与储备粮订单收购的收储安排;提出动用县储备粮的建议;提出全县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审核意见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指导储备粮管理业务;负责粮油商业流通统计、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食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放心粮油”工程;联系粮食行业协会。调查了解国有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编审、上报;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管理粮食政策性补贴、粮食收购资金。

(负责人:康世乐,联系方式:0773-8212329)

(七)督查与安全仓储股 。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发放和核查及粮油骨干企业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全县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及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的情况并行使行政处罚;制定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协调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军粮供应工作;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科技发展规划及组织制定年度计划;承办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存、粮油及食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工作;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产业化经营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粮油加工统计工作。

(负责人:古喜发,联系方式:0773-821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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