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股、综合业务股、监事会办公室等4个股室。
(一)办公室。
拟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工作制度,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办文、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安全、值班、接待、宣传、信息、职工教育培训、党建群团等工作。承担县社机关及社属企业的有关人事工作,负责县社本级有关换届、选举及指导基层社有关换届、选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陈镜屿,联系方式:0773—4311080)
(二)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股。
负责县社本级财务工作,指导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对社属企业、基层社进行相关审计的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制订本系统商品流转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社有资产运营指导、社有资产监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落实的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的运营和指导基层社社有资产的委托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曹金满,联系方式:0773—4311080)
(三)综合业务股。
承担供销合作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研究拟订,现代流通方式、新经营业态等研究的工作;承担指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指导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和改革发展的工作,承担本系统项目建设工作。办理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经营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所涉的具体事务。承担协调支持供销合作发展业务的工作,组织对城乡市场进行调查,推动建设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承担兴办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负责供销合作创先、评优的组织、评选和申报,负责系统的科技开发服务和信息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系统内部经济纠纷工作,承担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及社员合法权益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雷波,联系方式:0773—4311080)
(四)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了解并反映监事对供销合作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组织监事会有关会议;负责监事会的有关文字、材料工作;办理监事会组织调查研究的事务,了解并反映理事会执行章程、代表大会决议、有关法规政策以及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情况。承担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财务检查、财务审计、专项审计的工作,以及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承担供销合作涉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工作。负责社情民意网络建设和信息收集处理;负责与县纪检监察、信访、审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督查督办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夏杰宽,联系方式:0773—431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