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陕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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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29-81292886 81292887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 |
一、陕西省委科技工委主要职责
1.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研究科技创新工作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科技系统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协助中央有关部门管理驻陕科研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4.负责科技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负责科技系统统战工作,领导科技系统工青妇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政策。
7.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陕西省科技厅主要职责
1.拟订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全省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政策,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4.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规划,牵头负责提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以及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6.负责全省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7.编制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负责提出规划布局建议、拟订实施方案、综合管理、推进实施、评估验收等工作。
8.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9.组织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10.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11.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12.负责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3.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4.负责省科学技术奖、“三秦友谊奖”的组织评审工作。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提名推荐等相关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5.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分散、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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