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并落实县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烟花爆竹专营等政策性业务以及全县农副产品的流通,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 加强社会综合服务体系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邮政、电信、保险、金融、交通、物流等服务业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开展消费帮扶活动,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指导社有资产运营,做好社有资产监管,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五)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抓好全县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为基层社和广大农民及行业协会提供信息服务。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雷泽光: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伍顺生:监事会主任
邓宗怀: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夏杰宽:监事会副主任,
咨询电话:0773-4366882
办公地址:桂林市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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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