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政秘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市容秩序管理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股等6个行政单位。
(一)政秘股。
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工作的部署、贯彻和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组织、 人事、宣传、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行政事务、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等工作;牵头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股长:莫海涛,0773-8829166
(二)财务股。
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维护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监督;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各项执法许可票据的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及二层机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城管执法队伍装备的计划、采购和配备;负责局机关和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统计等工作。
股长:范丽萍,0773-8882121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本行业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和备案;组织本行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管辖和审核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办理行政诉讼和本行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等法律事务;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法制教育、政策法规宣传以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股长:吴婉婷,0773-8812005
(四)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股。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亮化、夜景灯饰、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城管护范围内已建成交验的市政设施的维修、管养进行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及投诉受理;负责县城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管理;负责城管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参与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的前期、工程验收和接管工作;组织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的储配、销售、经营进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负责城市燃气设施 的监察;参与本部门负责的公用事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股长:欧程波,0773-8819756
(五)市容秩序管理股。
负责制定并实施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方案;负责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临时性商业经营点(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街道两侧违章搭建、占道堆放、摆摊经营、非法涂写、张贴广告宣传品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城市非机动车占道(人行道)停放规范的管理。
股长:陈宁林,0773-8819767
(六)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股。
负责对县城已建成交验的环卫、排水设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参与其他建设项目配套环卫、排水设施的施工质量验收;对城市生活垃圾运营处置、城市污水接入进行监督管理。
股长:容弟勤,0773-888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