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912024-11-03 10:01  95商服网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扶贫、政务公开、接待、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办公电话:0773-3833899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行政执法科)。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承担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联络对接工作。负责对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督察。负责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及辖区内“区域限批”确定、监管等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773-3826043

(三)综合科。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 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环境保护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三线一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济体制改革和规划环评审查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办公电话:0773-3855440

(四)人事科。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等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人员交流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电话:0773-3830074

(五)科技与财务科。承担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部门预算申报、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773-7592705

(六)政策法规与标准科。组织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开展全市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规宣传和培训。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办公电话:0773-3820478

(七)自然生态保护科。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73-3825153

(八)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水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考核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负责考核水体断面水质,协助处理跨县(市、区)界的水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功能区划。

办公电话:0773-3847242

(九)大气环境科。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承担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建立对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协调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牵头组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器械大气污染源管理。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773-2883167

(十)土壤生态环境科。拟订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膜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土壤、重金属、固体废物、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土壤污染源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负责重金属污染物以及其他土壤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办公电话:0773-3812693

(十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组织开展核技术应用和辐射环境监测及重点辐射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办公电话:0773-3834256

(十二)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负责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负责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县(市、区) 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办公电话:0773-3812672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电话:0773-3812692

负责人:张晓阳

二、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叉口鼎晟大厦2#楼

三、办公电话:0773-3833899

四、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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