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最低生活保障申领指南

柳州市柳江区最低生活保障申领指南

1312024-10-22 18:54  95商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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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低保?

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政府以发放货币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救助制度。

低保标准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柳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柳政函〔2022〕582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柳州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柳政函〔2022〕581号)要求,柳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一、将市区、县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70元;将市区、县域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6000元。

二、将市区、县域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市区、县域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650元。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

相关政策

政策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什么情况下能获得低保?

如果辖区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并且存款、住房等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就可以提出低保申请。

另外,考虑到一些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家庭负担格外重,政策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纳入低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也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如经审核,其个人收入财产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纳入低保范围。

“低保”的好处有哪些?

‌最低生活保障金‌: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救助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政府会提供一定现金资助‌。

‌医疗救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可以获得医疗救助,帮助支付医疗费用‌。

‌教育救助‌:包括对教育费用的资助,确保孩子能够接受基础教育‌。

谁能申请?

申请条件 / 申请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经有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部门依法确认城市居民。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法定赡养人或者扶养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者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如何申请低保?

申请材料:

城镇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证明困难材料

3、广西城乡低保申请表

4、核对授权书

5、残疾证、医院近期(半年)证明、失业登记证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证明困难材料

3、广西城乡低保申请表

4、核对授权书

5、残疾证、医院近期(半年)证明、失业登记证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柳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当面或通过低保自助申请平台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处提出申请。申请的时候要如实申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其他家庭成员赡养抚养关系和能力。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还需要授权民政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申报的收入财产状况,包括存款、车辆、住房等情况的真实完整性进行查询核实,经核对后,收入财产等状况符合规定的,经公示无异议,就可以被确认为低保对象。

在哪申请办理?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线下窗口办理: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7号九曲名邸6号楼3楼1-2号综合部门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术语理解

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其中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人,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人。

重病患者: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变化快,两个以上的器官系统功能不稳定,减退或衰竭病情发展可能会危及到病人生命。

边缘家庭:家庭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家庭。

家庭财产:家庭拥有的动产(如存款、车辆等)和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单人户:指只有一人生活的家庭,无其他家庭成员。

问答解析

常见问题:

问题1:城乡低保有名额限制么?什么样的家庭才能纳入城乡低保?

解答:城乡低保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应保尽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问题2:最低生活保障中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解答: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收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问题3:广西每个地方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一样吗?

解答:各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情况进行调整。目前,广西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城乡低保标准也不一样,具体标准可向各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了解或在当地民政部门网站查询。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农村低保对象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分A、B、C三档进行发放,按月或季度发放低保金;城市低保,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低保金额,按月发放低保金。

相关事项

其他办理事项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2、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相关查询

1、个人低保金发放信息查询

2、【本级查询】社会救助信息公示

3、各地方低保标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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