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南 > 澄迈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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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
电话: | 0898-67622398 |
地址: | 澄迈县金江镇司法路司法局 |
澄迈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澄迈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澄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司法局,接受中共澄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岗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接受中共澄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
(三)负责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法核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作出法律评价和对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承办省政府对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各镇、各部门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受县政府指派,参与处理政府涉法的重大、专项事务。
(四)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指导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行;负责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及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统一管理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县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办理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以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八)管理指导全县各司法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参与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何深汉(党组书记、副局长)
符芳松(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延深(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小妹(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