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提议案办理等工作。
负 责 人:秦亮荣
电 话:0772-2836799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林业和园林政策法规调查研究。承办起草有关林业和园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负 责 人:林运海
电 话:0772-2620163
(三)规划设计和公园管理科
组织拟订林业和园林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林业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线规划,参与城市绿线管理。拟订有关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技术标准。负责城市公园(含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小游园、城市广场)、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的规划及相关工作。负责园林建设项目规划及设计的审核工作,承担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联合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的监督管理。拟订城市公园管理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公园文化和园林经营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景区创建、复核工作。
负 责 人:韦庭鑫
电 话:0772-2822966
(四)园林建设科
拟订有关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实施细则。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计划、预决算、立项报建、招投标工作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监督全市绿化工程市场,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监管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并进行规划核实。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与维修。指导城市绿化苗木及花卉盆景生产工作。指导园林科普和科研工作。负责城市绿地资源调查和管理、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和管理。
负 责 人:王 辉
电 话:0772-2825561
(五)绿化管理科
拟订城市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绿地园容园貌标准、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和定额标准。负责全市城市公园和街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的评估、监督和检查。负责县区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行业指导。指导和监管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配合开展城市创建工作。
负 责 人:唐瞬鸿
电 话:0772-2821324
(六)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综合管理全市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 责 人:梁珍琦
电 话:0772-2503576
(七)森林资源管理科
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市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市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负 责 人:覃伟奇
电 话:0772-2821200
(八)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负责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的监督管理。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和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含动物园动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 责 人:俸海刀
电 话:0772-2828574
(九)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
指导监督全市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和标准。拟订林业和园林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林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承担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实施农村林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负 责 人:李丽华
电 话:0772-2802362
(十)国有林场和科技种苗科
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市林业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的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全市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负 责 人:沙泉
电 话:0772-2813761
(十一)计划财务科
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提出林业和园林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财务统计信息、内部审计、部门预算绩效考评管理以及对所属单位财务、资金及国有资产指导和监督工作。
负 责 人:甘建文
电 话:0772-2836690
(十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协助开展林业和园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负 责 人:杨 艳
电 话:0772-2828204
(十三)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科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林区和城市石山防护绿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有(林场)林区和石山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林业和园林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督察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业和园林行业的安全防范、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汛抗旱抢险等工作。
负 责 人:程明
电 话:0772-2825250
(十四)林长制工作科
负责市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市级林长会议决议事项和市级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市林长制具体工作,督促落实林长制工作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市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难点事项,负责编制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负 责 人:赵泉
电 话:0772-2828549
机关基层党组织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 责 人:韦俐伶
电 话:0772-2824268
办公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五楼(512室)。
联系电话:0772-2836799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