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0457-6101730、6101741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息化建设。承担粮食流通、加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地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工作并指导实施。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相关资金。承担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办公电话:0457-6101739
机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原粮购销政策,承担协调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研究提出地级粮食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原粮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粮食流通应急、统计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战略和应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研究提出地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的建议。研究提出地级成品油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定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依法行政和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拓粮食市场和组织粮食产品市场营销。拟订大兴安岭粮食产品品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驻我区部队军粮供应管理等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军粮供应网点布局规划。承担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和认定后的资格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办公电话:0457-6101736
机构职责:拟订全区粮食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仓储管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执法检查工作,